【換貨辦法】
如欲辦理換貨,請於收到貨品7日內與本公司聯絡要求換貨,如符合以下條件,客服人員將會為您安排換貨事宜。
- 已出售貨品在完整無損的情況下才可提出換貨要求。
- 客人必需出示由本公司發出的購物單據。
- 任何因使用不當、儲存不當或人為疏忽而造成的貨品損壞或變質,不適用於本換貨條款。
- 恕不退回現金。
換貨時須保持商品完整無汙損,帶同內外盒包裝、商品主體、附件、發票及隨附文件到本公司安排的地點換貨。
電話:(852)2742 9811
傳真:(852)2637 0810
傳真:(852)2637 0810